在申请注册国际商标的过程中,商标能否注册成功,一是要看商标标识是否清楚准确,二是要看商标标识是否标新立异(即是否具备显著性特征)。为了提高国内企业及个人国际商标注册成功率,京标知识产权就给大家先讲讲国际商标注册显著性的判定。

 

一、以下几种情况在多数国家被认为不具备显著特征:

(1)商标采用了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名称或图形。如以“乳牛”作为奶粉商标图案,因乳牛为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图形,商标不具备显著特征,不能获准注册。

(2)商标采用了地理名称。根据国际惯例,许多国家和地区禁止使用地理名称作为商标,因为地理名称不能区别不同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。 >>> 点击咨询京标知识产权

(3)商标仅由表示商品质量、主要原料,或功能、用途等特点的文字、图形组成。如“羊绒”毛绒、“金质”钢笔等。采用这类商标,将使商品与其他同类商品混同。

(4)商标由单纯阿拉伯数字组成。以阿拉伯数字作为商标;将使其不易识别,使用在某些商品上还会引起误认,比如用作鞋子的商标易与尺码混淆。大多数国家规定数字商标不准注册,如广州生产的“555”牌电池在巴基斯坦、肯尼亚等国申请注册未能得到核准。 >>> 推荐阅读:商标国际注册小知识

 

二、对商标的显著特征的审查,各国掌握的尺度不尽相同:

1.日本商标法同中国商标法对显著特征规定大致相同,但要求商标必须使用所指定的一种或几种颜色。

2.法国商标法的规定较宽松,一切可用以识别产品、物品或服务的标记如姓氏、别名、地名、标签、标徽、烙印,印花、戳记、插画边纹、图画、浮雕、字母、数字、铭文等都可以作为工业、商业或服务业的商标。  >>> 点击咨询京标知识产权

3.英国和美国实行商标注册两部制,在A部(主簿)注册的商标较B部(副簿)注册的商标要求严一些。

4.英国商标法规定,凡申请注册为A部的商标,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(1) 公司、字号、名称或者个人姓名,以独特的形状表现的;

(2) 申请人自己的或者企业前人的签字式样;  >>> 点击咨询京标知识产权

(3) 一个或几个独创的文字;

(4) 一个或几个对商品特性或品质无直接联系的文字,但不得是地理名称或姓氏;

(5) 其他显著特征。

 

以上是“国际商标的显著特征”相关解答,如若您有任何疑问也可选择一家专业的知产机构,专业的知产顾问可以免费为您解答。京标知识产权是国内首家打开“科技创新+专业服务”新模式发展的知识产权企业,专注于解决商标、专利、版权等知产业务,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。全国24h免费电话:400-8726-889。